近日,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引发了公众对“智能驾驶技术”的关注和担忧。8月10日下午,宁波一位小鹏汽车车主驾驶车辆与前方正在检测车辆故障的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据称,事故发生时,汽车启用了辅助驾驶功能,系统未能及时做出正确判断,事发时车辆并未减速。
所谓辅助驾驶功能,指能够协助驾驶人执行转向、加速、减速等活动,系统默认驾驶人能完成剩下的动态驾驶任务的汽车。在上述事故中,涉事车辆开启的相关功能,是通过安装在前风挡玻璃上的摄像头探测车道线,使车辆按照设定时速维持在车道中央行驶。车辆前向的毫米波雷达则负责感知前向车辆的距离和障碍物,并控制车速。
事故发生后,“技术闯祸”成了议论的焦点。网友表示,“不能相信辅助开车功能。”当然,以一次事故否定一项先进技术并不可取,但这足以为我们敲响警钟。
当前,辅助驾驶、无人驾驶等新智能技术取得了一定发展并逐步进入大众日常生活。8月8日,重庆、武汉两地率先发布自动驾驶全无人商业化试点政策,允许车内无安全员的自动驾驶车辆在社会道路上开展商业化服务,实现“从有到无”的跨越。此前,北京的自动驾驶出租车迎来主驾无人、副驾有安全员的商业化试点阶段。紧随其后,《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施行,明确了不同级别自动驾驶事故,特别是无人驾驶的责任主体。
比起辅助驾驶,无人驾驶处于智能驾驶技术的更高阶段。不难看出,在此方面,我国正迈入发展加速期,有望在全球智能化发展浪潮中抢占先机。民出行、城市交通体系与城市治理都将迎来崭新的变革,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前景,使得无人驾驶商业化运营试点备受社会期待。
但是,期待背后,相关部门企业应以更审慎的态度迎接挑战。因为任何新技术都要经过反复试验,甚至不得不经历一些试错,但与一般技术不同,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如何找到新技术试错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之间的平衡点,将继续考验着相关部门和企业。
此外,一些问题也值得注意。一些企业忽视技术实现程度,急功近利地开展营销攻势,将自动驾驶技术过度包装与美化,人为潜藏风险与隐患,使驾驶者放松警惕,从而引发许多由于对自动驾驶认知错误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交通运输部8月8日发布的《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便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场景进行了严格限定,同时对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使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使在武汉、重庆的“无人驾驶运营”试点,也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测试与技术积累检验。以目前唯一获准运营资格的企业——百度萝卜快跑为例,无人驾驶落地试点具有累计里程要求,且不能发生有责事故。
由此看来,以目前的技术实现程度与政策法规限制程度,无人驾驶从试点到广泛普及仍有较长的一个过程。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涉及甚广、影响深远。因此,如何推进无人驾驶真正惠民利民、落地生根,还需相关部门与企业修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