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扩大了。昨从市国税局获悉,近日接到相关通知,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
新政实施后,预计近3000户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万元、不足10万元的小微企业,将成为新的受益者。
“新政让我们大大喘了口气。”不少小微企业人士说。市区一家金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店即使利润达到10万元,也只需交所得税1万元,企业负担将得以减轻。这让他们增强了发展信心。
据市国税局测算,新政下新受益的近3000户小微企业,2012年度仅能减免税额1055.05万元,而新政实施后,减免税收优惠可增加2110.1万元。
(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