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车的信任到底有多深?由它压着限速跑在城市快速路上?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完全托管给它?需要你接管车辆的时候,你对自己反应速度又有多少自信?
2018 年 3 月的一个晚上,一辆 UBER 改装的沃尔沃自动驾驶测试车在自动行驶 19 分钟后,识别到车前方有辆距离自己 5.6 秒的车,距离 2.6 秒的时候系统 “认” 出是辆自行车,距离 1.5 秒的时候系统在 “其他” 和 “自行车” 间摇摆。
距离 0.2 秒的时候,系统警告、提示车上测试员接管车辆。太晚了 —— 测试员接管的时候车速 39 英里 / 小时(约 62 公里 / 小时)。骑车人被撞飞。当场不治。警方事后调查到测试员事发时正在手机上用户 HULU 看综艺节目,他们认为如果测试员一直看路,完全可以避免事故。
但车企一边给司机创造分心的条件,一边要求司机全神关注在危险来临的那半秒做出精确反应。本身就是反人性。在一次美国运输安全委员会关于特斯拉致命车祸的听证会上,时任主席 ROBERT L. SUMWALT 说,是时候停止让司机假装他们有自动驾驶汽车了。
-2013 年,GOOGLE 启动了自己的自动驾驶试验项目,让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坐这些测试汽车。员工被告知要看着路,做好紧急情况下接管车辆的准备。但绝大多数人看手机、卷睫毛或者直接在高速公路上睡着。GOOGLE 几周后结束了这项试验。
这周,一辆小鹏 P7 在国内高架道路上以大约每小时 80 公里的时速撞上前方抛锚车辆,导致 1 人死亡。不算很清晰的视频里,这辆 P7 的刹车灯在撞车前没有亮过。
-网上流传的疑似车主微信聊天记录称,事发时他开启车道居中功能(LCC),车辆没有预警,他也 “刚好分神”。
国内法规下,自动驾驶事故依然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该法案在 2021 年 4 月的修订版本中,首次将自动驾驶写入法律,在一百五十五条中提到:
-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法条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责任认定这块仍然是空白的,在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中,驾驶者还是作为交通事故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当车辆处于需要驾驶员共同控制车辆的 0 到 2 级的辅助驾驶状态时,责任认定和普通车辆驾驶事故相似。
-据 2021 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自动驾驶汽车化分级》,将自动驾驶汽车分为 0 到 5 级,其中 0 到 2 级为驾驶辅助类,3 到 5 级为自动驾驶类。
-前述小鹏汽车提到的 LCC+ACC 属于 2 级的辅助驾驶。(龚方毅 实习生薛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