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提出申请“,这里所说提出申请的年度是指获利的2002年,还是生产性销售收入超过50%的年度?
答:要求提出申请的年度,是指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5年期间,符合上述要求,可以在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了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提出申请,享受当年度可以享受的免税或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而不是指在刚刚获利的2002年度就提出申请。2002年度,只是计算开始获利年度的起始年度,如果当年没有达到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条件,是不能提出申请的。在2002年~2006年期间的某一年,如果你们公司达到了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了全部业务收入50%的条件,就可以在这一年提出申请,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洛熙)